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总仓检测消杀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进入运城市场。 二、严禁采购、运输、储存、生产、销售、加工使用未经总仓检测消杀,未张贴“运城冷链”二维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 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积极举报以上违法行为,对首次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 五、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时,务必查验“运城冷链”二维码,并做好个人防护。 总仓服务电话:13383489866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