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娜 通讯员 张红芳 张晓旭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近日,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收入结构变化、消费水平提升,以及“十四五”以来我市经济的发展态势,用翔实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居民收入增长可观 “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4922元增长至2020年的21680元,累计增长45.3%,年均增长7.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4049元增长至2020年的32728元,累计增长36.1%,年均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8718元增长至2020年的12947元,累计增长48.5%,年均增长8.2%。 2016年—202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16000元、17000元、18000元、20000元、21000元大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9年突破3万元大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于2018年突破万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增速相对于“十二五”期间的两位数明显放缓,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分别比“十二五”时期慢5.0个和4.8个百分点,收入增长转向中高速,且呈现相对平稳的趋势,这基本符合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整体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十三五”时期,我市把继续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通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农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由2015年的2.76∶1缩小到2020年的2.53∶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立足富民惠民,千方百计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城乡居民越来越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2016年—202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速分别为6.1%、6.6%、8.6%、5.1%和4.6%,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3.8%、6.8%、7.0%、6.4和5.2%,居民收入增速与同期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在2017年—2020年基本接近,实现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按可比价格)。201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31元,按可比价计算,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20元,是2010年的2.09倍。2019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收入已经比2010年翻了一番,提前实现收入翻番目标。 分城乡看,2010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32元,按可比价计算,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274元,是2010年的1.94倍,城镇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接近完成;2010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元,按可比价计算,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24元,是2010年的2.13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提前实现。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到2017年我市2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剩下的3个贫困县也相继摘帽,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我市城镇20%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88元,比2015年累计增长48.4%,年均增长8.2%,高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速1.8个百分点;农村20%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82元,比2015年累计增长82.6%,年均增长12.8%,高于同期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4.6个百分点。 收入结构显著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市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收入来源日趋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