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网5月17日讯 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报道,巴基斯坦内阁近日批准一项改革计划,对参与巴铁路投资建设的合作私营企业,免征投标金额10%的预提税。 根据巴《2001年所得税条例》第236-A条,作为预提税(WHT)代扣者的巴基斯坦铁路公司在收到第一笔投资款项时须以总投标金额的10%,为投资方预缴所得税。投资企业在期末纳税汇算清缴时可申请退税。但有企业称,有时预提税额甚至比企业所得税还高,且巴政府退税速度极慢,这严重打击了私营企业参与巴铁路投资和运营的积极性。 为鼓励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巴铁路建设和运营,巴内阁决定自本财年起免除巴铁路外来投资者10%的预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