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审定同意,《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若干措施》中提出了深圳体育产业发展总目标:到2020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200亿元;到202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2.8%;到2035年,成为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典范,体育创新能力、体育综合竞争力世界领先,成为国际著名体育城市;到本世纪中叶,跻身世界体育产业高度发达城市行列,成为国际体育示范城市。 《若干措施》包括九个部分总共33条,包括建设国际体育赛事著名城市、打造国内职业体育高地、促进产业创新、壮大市场主体、拓展国内外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深圳体育产业支持举措,优化扶持范围与资助方式,提升产业政策的精准性与针对性。 《若干措施》中提出,对重点鼓励发展的运动项目实施分类引导和精准扶持。其中,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帆船、马拉松、冰球和无人机为一类扶持项目;赛艇、五人足球、三人篮球、国际象棋、围棋、象棋为二类扶持项目。对一类、二类扶持项目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15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800万元、300万元资助;对有国际最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可分别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资助。 职业俱乐部方面,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上限由2500万元提高到3500万元。参加职业联赛取得优秀成绩的奖励上限由3000万元提高到8000万元。首次晋级参加全国职业联赛的奖励上限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体育产业园区基地方面,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将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新增了园区、基地考核优良奖励,以不超过总量的30%为上限,评选出优良以上的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并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若干措施》指出,申报鼓励政策的对象主要从事领域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11个大类。 编辑: 陈伟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