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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细则 明细涉及内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6

  3月24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发布《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实施细则》的通知,涉及预公告地块范围、内容、推介、出让等多个方面。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关于预公告地块范围,预公告地块应为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范围内,且权属清晰,征收补偿工作基本完成,不涉及法律纠纷,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

  而预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土地位置、规划编号、用地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土地整治机构(投融资平台)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需要公告的事项。

  在预公告地块推介方面,对预公告地块有意向用地人的,由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组织地块踏勘、宣传推介、政策咨询解释、提供商务洽谈场地、协调组织商务洽谈等服务性工作。

  组织预公告地块出让,意向用地人与区县(自治县)政府或土地整治机构(投融资平台)应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保函形式),并承诺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参与后续出让活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适时对预公告地块组织实施正式公开出让。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以及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作为意向用地人。预公告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的,对于境内意向用地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对于境外意向用地人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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